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演藝事業暨演藝人員輔導管理規則25

快速跳轉

本規則修正施行前已辦妥登記之演藝事業未符合本規則者,均應限期依本規則規定辦妥許可及登記,逾期依法處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演藝事業暨演藝人員輔導管理規則第25條,修正施行前已辦妥登記的演藝事業,如果不符合本規則的要求,就必須在限期內按照本規則的規定辦理許可和登記手續,否則會依法處理。例如,假設在修正前辦理登記的某個演藝事業,如果在修正後的適用範圍中不符合新規則的規定,就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內按照新规则进行許可和登記手續,否則可能會受到法律的處理。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演藝事業暨演藝人員輔導管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演藝事業暨演藝人員輔導管理規則第 25 條規定:「本規則修正施行前已辦妥登記之演藝事業未符合本規則者,均應限期依本規則規定辦妥許可及登記,逾期依法…」(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演藝事業暨演藝人員輔導管理規則第 2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