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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特殊教育法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各級主管機關應每年定期舉辦特殊教育學生與幼兒狀況調查及教育安置需求人口通報,並公布特殊教育概況,出版統計年報及相關數據分析,依據實際現況及需求,妥善分配相關資源,並規劃各項特殊教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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