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查學生之能否結業,依左列各款辦理: 一、學生結業成績有三育以上且五育總平均列丙等以上者,准予結業,但三育中必須含德、智二育在內。 二、不合前款規定者,由學校發給修業證明書。
根据《国民小学补习学校学生成绩考查办法》第20条的规定,对学生的能否结业进行考查有以下几项规定: 1. 学生结业成绩需达到三育及以上且五育总平均列丙等以上,方可准予结业。其中,必须包含德育和智育两项成绩。 2. 若学生不符合前款规定,学校将发给修业证明书予以批准结业。 参考资料: 《国民小学补习学校学生成绩考查办法》第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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