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 1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前條特殊教育方案,學校應運用團隊合作方式,整合相關資源,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個別特性及需求,訂定個別化支持計畫;其內容包括下列事項: 一、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 二、學生所需特殊教育、支持服務及策略。 三、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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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條特殊教育方案,學校應運用團隊合作方式,整合相關資源,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個別特性及需求,訂定個別化支持計畫;其內容包括下列事項: 一、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 二、學生所需特殊教育、支持服務及策略。 三、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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