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國民體育法 第 32 條

  1. 1.特定體育團體會員組成應以開放人民參與為原則。
  2. 2.特定體育團體組織章程之訂定及變更,應報中央主管機關許可。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提供的資料,無法直接找到有關國民體育法第32條的釋義和相關案例。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