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機構開發經營大型運動設施經主管機關核定者,其範圍內所需用地如涉及都市計畫或非都市土地使用變更,應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都市計畫法及區域計畫法等相關法令辦理。
根據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9條,民間機構開發經營大型運動設施,如果其所需用地涉及都市計畫或非都市土地使用變更,應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都市計畫法及區域計畫法等相關法令辦理。 參考資料: -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根據此法,民間機構參與公共建設項目時,涉及土地使用變更需遵守相關法令。 - 都市計畫法: 根據都市計畫法,進行土地使用變更需要經過主管機關核定。 - 區域計畫法: 根據區域計畫法,區域計畫也需要經過相應程序核定。 以上資料提供的是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9條的參考依據,指出民間機構在開發經營大型運動設施時,如果需要進行土地使用變更,必須按照相關法令辦理。
民間機構開發經營大型運動設施經主管機關核定者,其範圍內所需用地如涉及都市計畫或非都市土地使用變更,應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都市計畫法及區域計畫法等相關法令辦理。
立法理由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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