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體育團體應就財產管理、財務及會計處理事項,訂定財務處理規定及普通會計、出納會計與財務會計之處理程序,製作並執行財務報表、財務報表查核簽證報告、內部控制及其他事項,並配合本部之監督及檢查。
根據特定體育團體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第49條,特定體育團體需要訂定財務處理規定以及普通會計、出納會計和財務會計的處理程序。此外,他們還需要製作和執行財務報表、財務報表的查核簽證報告、內部控制,以及其他事項,同時需要遵守部門的監督和檢查。根據問題所提供的資料,我們可以看到這項法規要求特定體育團體制定相關的財務政策和程序,並且必須製作和執行財務報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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