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成績考核所需表冊格式,由各主管機關定之。
根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22條,教師成績考核所需表冊格式,由各主管機關定之。這表示各主管機關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制定教師成績考核表冊的格式。然而,該條並未具體說明各主管機關應該如何訂定這些格式。因此,具體的教師成績考核表冊格式可能會因各主管機關而有所不同。根據考核辦法,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應組織,其任務之一是學校教師年終成績考核。考核委員會在初核過程中應審查教師的平時考核紀錄以及工作成績、勤勞資料、品德生活紀錄和獎懲紀錄等資料。這些資料的使用也可能需要使用相應的教師成績考核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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