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國民中小學校如係比照公立國民中小學校由政府劃分學區,分發學生入學,學生免納學費且學校人事及辦公經費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者,其教職人員之退休準用本條例之規定辦理。
根據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25條的規定,如果私立國民中小學校與公立國民中小學校一樣由政府劃分學區並分發學生入學,學生免納學費且學校人事及辦公經費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那麼該私立學校的教職人員可按照本條例的規定辦理退休事宜。 範例: 根據教育部於92年ll月4日的函文,對於公立學校現職專任教職員來說,他們根據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辦理退休時,可以享受優惠存款的待遇。而根據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優惠存款辦法第2條的規定,這些教職員必須符合一些條件,其中之一就是退休時所任職務適用行政院訂定之全國公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之公務人員俸額標準表支薪。這些規定也適用於符合上述條件的私立國民中小學校的教職人員。因此,如果一所私立國民中小學校符合上述條件,該校的教職人員就可以按照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辦理退休事宜,包括享受優惠存款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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