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受月撫慰金之遺族如為父母或配偶,給與終身。但配偶以未再婚者為限;如為未成年子女,以給與至成年為止。
根據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42條,領受月撫慰金的遺族如果是父母或配偶,則給與終身。但是,對於配偶來說,只限於未再婚的情況。如果是未成年子女,則給與的期限是至成年為止。 參考資料: 1. 教育部法規查詢系統: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E0030019 2. 司法院的相關判決書或裁判書(需進一步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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