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費出自公庫而非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編列預算之學校教職員,其資格經教育部審定者,其退休得由各該主管機關比照本條例之規定自行辦理。
根據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52條的規定,經費出自公庫而非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編列預算的學校教職員,只要其資格經教育部審定,就可以按照該條例的規定自行辦理退休手續。 參考資料: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5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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