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7條的解釋如下: 1. 本條例所稱本薪,指的是教職員按照規定實際領取的基本薪資或年功薪資。這意味著在計算退休金的時候,是以實際領取的基本薪資或年功薪資作為計算依據。 2. 領取月退休金的人,如果遇到臨時額外發放薪金的情況,月退休金也可以按照比例給予增加。這表示如果教職員在退休後的特定月份收到額外薪金,他們的月退休金也會根據相應比例進行調整。 根據我們提供的資料,我們無法提供更多與該法條有關的範例。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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