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員之退休,分自願退休、屆齡退休及命令退休。
根據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17條,教職員的退休可以分為三種情況:自願退休、屆齡退休和命令退休。 參考資料: 中華民國教育部《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辦法施行細則》
教職員之退休,分自願退休、屆齡退休及命令退休。
立法理由明定教職員退休之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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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定教職員退休之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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