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三項所稱重大交通違規行為,比照第二十五條規定認定之。
根據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71條,本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三項所稱的重大交通違規行為,將參照第二十五條的規定進行認定。具體來說,這表示在評斷一個行為是否屬於重大交通違規時,可以參考第二十五條中所列的標準。例如,如果一個行為符合第二十五條中列舉的違規行為,則可以被認定為重大交通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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