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3

快速跳轉
  1. 1.資助機關補助、委託、出資或公立研究機關(構)依法編列科學技術研究發展預算所進行之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所獲得之研發成果,除經資助機關認定歸屬國家所有者外,歸屬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所有。其研發成果之收入,應依第十七條至第十九條規定辦理。
  2. 2.前項有關研發成果之歸屬、管理及運用,資助機關與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應於訂約時,以書面為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此為付費內容,免費看 1 次

白話解讀

根據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第3條的規定: 1. 政府資助機關進行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所產生的研發成果,除非資助機關認定歸屬於國家所有者,否則歸屬執行研究發展的單位所有。這意味著研究成果的所有權歸屬於執行研究發展的單位。 例如,如果教育部對一個大學進行科學技術研究發展的資助,所產生的研究成果應該歸屬於該大學。 2. 關於研發成果的歸屬、管理和運用,資助機關和執行研究發展的單位應在簽訂合約時進行書面確定。 這意味著資助機關和執行研究發展的單位應該在合約中明確規定研發成果的歸屬、管理方法和使用方式。 舉例而言,如果經濟部對一個研究機構進行科學技術研究發展的資助,他們應該在合約中描述該研究機構將如何管理和運用所產生的研發成果。 參考資料: - 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最後修正日:2016/07/13)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第 3 條規定:「資助機關補助、委託、出資或公立研究機關(構)依法編列科學技術研究發展預算所進行之科學技術研究發展…」(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第 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