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最高檢察署處務規程40

快速跳轉

技士辦理工程規劃、設計估價、監驗及檢察總長指定之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最高檢察署處務規程第 40 條規定了技士在辦理工程規劃、設計估價、監驗及檢察總長指定之事項。根據該規定,技士可以進行以下工作: 1. 工程規劃:包括對工程項目進行規劃,確定各項工作的流程和步驟等。 2. 設計估價:對工程進行設計並估算工程費用。 3. 監驗:監督工程的執行,確保符合相關的安全和品質標準。 4. 檢察:在工程完成後進行檢查和評估,確保工程符合法規及技術要求。 這些工作都是由技士依照最高檢察署處務規程第 40 條所指定的事項進行,以保障工程的品質和合規性。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最高檢察署處務規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最高檢察署處務規程第 40 條規定:「技士辦理工程規劃、設計估價、監驗及檢察總長指定之事項。」(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最高檢察署處務規程第 4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