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33

快速跳轉
  1. 1.觀護人在二人以上者,置主任觀護人,綜理及分配觀護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觀護人以下職員。
  2. 2.主任觀護人得視實際情況,酌減執行保護管束案件。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第33條規定了觀護人的角色和職責。根據該條第1項,如果有兩個或以上的觀護人,可以指派一位主任觀護人來負責綜理和分配觀護事務,並指揮監督其他觀護人以及職員。這確保了觀護人的工作順利進行。 根據第2項規定,主任觀護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酌情減少執行保護和管束案件的措施。這意味著主任觀護人有彈性來調整執行觀護措施的方式,以適應不同案件的需求。 參考資料: 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 保護管束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第 33 條規定:「觀護人在二人以上者,置主任觀護人,綜理及分配觀護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觀護人以下職員。主任觀護人得…」(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第 3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