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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仲裁法 第 31 條

仲裁庭經當事人明示合意者,得適用衡平原則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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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仲裁法第 31 條規定,仲裁庭經當事人明示合意者,得適用衡平原則為判斷,拋開法律依公平善良裁決。

Q · 簽合約寫「適用衡平原則」會怎樣?

依仲裁法第 31 條,當事人明示合意適用衡平原則時,仲裁庭得拋開法條依公平善良為判斷。代價是失去法律可預測性與上訴空間,仲裁判斷的實體錯誤幾乎不能透過撤銷之訴翻盤。明示合意門檻很高,模糊條款(例如僅寫「依公平合理處理」)日後可能被認定不符要件。

白話解讀

你跟對方簽合約時可能完全沒注意到一個選項:仲裁可以「不照法律走」。這條給了當事人一個極度特殊的權力,明文同意之後,仲裁人可以拋開硬邦邦的法條,依「衡平原則」來判斷誰對誰錯。聽起來很美,但這是雙面刃。好處是:當案件涉及商業慣例、行業特殊性、或法律規定根本跟不上現實時,仲裁人可以做出一個「合理」而非「合法」的裁決。壞處是:你失去了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最後一道防線,仲裁人覺得「對你不公平」是一回事,他覺得「對你公平」又是另一回事,而你幾乎沒有上訴的空間。最致命的是「明示合意」這四個字,不是隨便寫一句「依公平原則處理」就算,必須清楚、明確、雙方都知道自己在放棄什麼。

法律定性

仲裁法第 31 條為衡平仲裁授權條款。在當事人明示合意的前提下,仲裁庭得脫離法律規範,依公平善良原則為實體判斷。本條呼應國際仲裁實務的 ex aequo et bono 制度,是私法自治原則在程序法層次的極致展現,但必須符合明示合意的高度要件,模糊或默示同意不構成有效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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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衡平仲裁的判斷可以推翻嗎?

原則上極度困難。仲裁判斷的撤銷事由限於程序重大瑕疵(仲裁法第 40 條),不包括實體判斷錯誤。衡平判斷既然授權仲裁人不照法律走,事後說判得不對幾乎不可能成立。唯一可能翻盤的點是質疑明示合意的成立要件,例如同意是否清楚、是否有強迫情事,但這條路非常窄。

Q2怎麼判斷一個案件適不適合走衡平仲裁?

三個檢查點:第一,案件涉及的領域法律規範是否明確?越明確越不該走衡平。第二,雙方議價能力是否對等?實力差距大時弱勢方走衡平極危險。第三,案件結果可預測性有多重要?若需向董事會或股東報告風險評估,走法律仲裁。實務上純粹商業慣例糾紛、跨國交易涉及多國法律衝突、新型態科技交易,這三類較適合衡平。

Q3合約裡只寫「依公平合理原則處理爭議」算不算明示合意?

這個寫法在實務上有爭議,多數見解認為不夠明確。明示合意的判斷標準很高,必須讓雙方清楚知道是在排除法律適用,建議直接寫「仲裁庭得依仲裁法第 31 條適用衡平原則為判斷」才能完全避免日後爭議。模糊的條款對雙方都不利,因為仲裁人可能自行決定走法律或衡平,誰都不知道結果。

Q4仲裁法第 31 條是什麼?

衡平仲裁授權條款。當事人明示合意後,仲裁庭可拋開法律依公平善良判斷。

Q5衡平原則跟法律原則差在哪?

法律原則有具體條文可循、可預測;衡平原則依仲裁人自由心證、空間極大。

Q6什麼叫明示合意?

雙方清楚、明確、書面同意適用衡平原則,沉默或模糊條款不算明示合意。

Q7ex aequo et bono 是什麼意思?

拉丁文「依公平善良」,國際仲裁實務常見條款,相當於台灣仲裁法第 31 條的衡平原則。

Q8怎麼啟動衡平仲裁?

在仲裁協議或仲裁程序中以書面明示合意適用仲裁法第 31 條的衡平原則。

Q9怎麼證明明示合意成立?

書面條款最強,仲裁庭筆錄上雙方明確同意次之,口頭或沉默幾乎不可能成立。

Q10對方提衡平原則時怎麼反應?

立刻以書面聲明不同意,避免沉默被解讀為默示同意;先問對方為什麼想走衡平。

Q11衡平判斷做成後怎麼救濟?

30 日內提仲裁判斷撤銷之訴(仲裁法第 40 條),但事由限於程序重大瑕疵極窄。

Q12衡平仲裁 vs 依法仲裁哪個有利?

視個案。法律對你有利時走依法、法律有真空地帶或商業慣例為主時可考慮衡平。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依法仲裁衡平仲裁
判斷依據現行法律規範與判例見解公平善良原則,仲裁人自由心證
可預測性高,可依法律先例評估風險低,依仲裁人個人價值觀
啟動門檻預設適用,不需特別合意須當事人明示合意(書面)
撤銷可能性實體適法錯誤理論上可主張(極窄)幾乎不可能,限程序重大瑕疵
適用場景傳統商事糾紛、法律明確的案件新型態交易、跨國商業慣例、法律真空地帶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4 國

🇯🇵 日本仲裁法(平成15年法律第138号)第36条第3項(衡平と善による仲裁判断)
🇰🇷 韓國중재법 제29조 제3항(형평과 선에 의한 판정)
🇩🇪 德國ZPO § 1051 Abs. 3(Entscheidung nach Billigkeit, ex aequo et bono)
🇫🇷 法國Code de procédure civile article 1478 et 1512(amiable compos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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