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商務仲裁協會組織及仲裁費用規則20

快速跳轉

仲裁人應親自執行職務,不得委由他人處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商務仲裁協會組織及仲裁費用規則第 20 條規定,仲裁人應親自執行職務,不得委由他人處理。根據這個規定,仲裁人在執行職務時不得委託其他人代為處理,必須親自處理。這意味著仲裁人具有責任和義務直接參與仲裁程序,並確保其公正和有效性。這也有助於確保仲裁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並避免可能的利益衝突。例如,在一個仲裁案中,仲裁人不得委託他人代表自己出席審理,這樣可以確保仲裁人本人對案件有全面的了解和參與,並避免其他人代表仲裁人引起任何疑慮或爭議。

  • 仲裁人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商務仲裁協會組織及仲裁費用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商務仲裁協會組織及仲裁費用規則第 20 條規定:「仲裁人應親自執行職務,不得委由他人處理。」(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商務仲裁協會組織及仲裁費用規則第 2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