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商務仲裁協會,分別推行各該區域內仲裁業務,應互相協助,但無統屬關係。
商務仲裁協會組織及仲裁費用規則第4條規定了各商務仲裁協會之間應互相協助,但無統屬關係。這表示不同的商務仲裁協會之間應協助合作,但彼此並無統屬的關係,各自獨立運作。 參考資料的範例:根據商務仲裁協會的官方網站,各商務仲裁協會在處理案件時,可能會協助其他區域的仲裁協會進行相關的程序或提供相關的資訊,以確保有效的仲裁程序。然而,這種協助僅限於互相提供幫助和支持,各協會之間不會形成統屬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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