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鄉鎮市調解條例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調解委員會調解時,應有調解委員三人以上出席。但經兩造當事人之同意,得由調解委員一人逕行調解。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