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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政府資訊公開法 第 12 條

  1. 1.政府機關應於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之日起十五日內,為准駁之決定;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之期間不得逾十五日。
  2. 2.前項政府資訊涉及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之權益者,應先以書面通知該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於十日內表示意見。但該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已表示同意公開或提供者,不在此限。
  3. 3.前項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之所在不明者,政府機關應將通知內容公告之。
  4. 4.第二項所定之個人、法人或團體未於十日內表示意見者,政府機關得逕為准駁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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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12 條規定,機關應於受理申請十五日內為准駁決定,必要時得延長一次最多十五日,合計最長三十日。

Q · 申請政府資料機關一直不回,到底要等多久?

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12 條,機關應於受理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為准駁決定,必要時得延長一次、最多再延十五日,合計最長三十日。若資料涉及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權益,機關須先書面通知該第三人於十日內表示意見;第三人所在不明者改以公告通知,逾十日未表意見者機關得逕為准駁。超過三十日仍無准駁,實務上可視同駁回,依第 20 條提起行政救濟。

白話解讀

你申請看一份政府資料,然後就是漫長的等待,不知道要等多久,也不知道機關拖著算不算違法。第 12 條把這個模糊地帶變成一支碼錶:機關從受理那天起算,十五天內必須給你「准」或「駁」的答覆,真的有需要才能延,而且最多再延十五天,沒有第三次。所以最壞情況就是三十天。這個數字對你的價值在於:一旦超過,機關的沉默就不再是無辜的「還在處理」,而是你可以視同被駁回、直接往上提救濟的訊號。條文還藏了一層:如果你要的資料牽涉到某個特定的人、公司或團體的權益,機關要先用書面問對方意見、給對方十天,這就是有時候你的申請會多卡一段時間的原因。但對方十天不回,機關照樣可以自己決定,不會無限期卡在那。

法律定性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12 條為政府資訊申請的准駁期限規範,建立「十五日基本期限+至多一次十五日延長」的處理時程上限(合計最長三十日),並就資料涉及特定第三人權益時,設有十日意見徵詢與所在不明時的公告程序,構成人民知的權利與第三人權益保護之間的時程平衡機制。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12 條規定機關幾天內要回覆?

受理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為准駁,必要時得延長一次、不得逾十五日,合計最長三十日。

Q2機關超過期限不回怎麼辦?

逾法定期限仍未為准駁,實務上可視同遭駁回,依第 20 條提起訴願與行政訴訟。

Q3為什麼我的申請要先通知第三人?

因資料涉及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權益,機關依第 2 項須先書面通知對方於十日內表示意見。

Q4第三人找不到,申請會不會卡死?

不會。第三人所在不明者,機關改以公告方式通知,程序繼續進行。

Q5延長可以延幾次?

只能延一次,且延長期間不得逾十五日,沒有第三次。

Q6第三人不回應,機關能決定嗎?

可以。第三人逾十日未表示意見,機關得逕為准駁,不必無限期等待。

Q7期限從哪一天起算?

從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算;若曾通知補正,補正完成後接續起算。

Q8逾期視同駁回有沒有法律依據?

為行政救濟實務見解,立基於憲法第 16 條訴願訴訟權與本法第 20 條救濟規定。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情境處理上限第三人程序
一般申請15 日(必要時延 15 日,最長 30 日)
涉及第三人權益30 日上限+第三人 10 日意見徵詢書面通知 10 日,逾期得逕為准駁
第三人所在不明30 日上限不變改以公告通知,程序繼續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行政機関の保有する情報の公開に関する法律 第10条(開示決定等の期限:30日以内、正当な理由があれば30日延長)
🇰🇷 韓國공공기관의 정보공개에 관한 법률 제11조(정보공개 여부의 결정:10일 이내, 부득이한 경우 10일 연장)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33条(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答复,可延长20个工作日)
🇩🇪 德國Informationsfreiheitsgesetz (IFG) § 7 Abs. 5(unverzüglich, spätestens innerhalb eines Monats)
🇫🇷 法國Code des relations entre le public et l'administration, article L311-1 / L342-1(silence d'un mois vaut décision de refus, saisine de la CADA)
🇺🇸 美國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 5 U.S.C. § 552(a)(6)(A)(determination within 20 business d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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