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處分執行法 第 59 條(獎賞之方法)
獎賞之方法如左: 一、公開嘉獎。 二、給與獎狀或獎品。 三、其他適當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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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依據保安處分執行法第59條,獎賞的方法可以有以下幾種: 一、公開嘉獎:可以公開表揚被獎勵者的優異表現,藉以鼓勵他人效法。 二、給與獎狀或獎品:可以授予被獎勵者一張獎狀作為表揚,或是給予特定的獎品,作為對其優異表現的肯定。 三、其他適當之方法:法條未詳細列舉其他適當的獎勵方法,因此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彈性的選擇,以激勵被獎勵者。 根據我們所能找到的法源資訊,這部法規並沒有提供具體的範例。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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