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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保安處分執行法 第 61 條(懲罰前之辯解)

為前條懲罰前,應與本人以辯解之機會,認為有理由者,予以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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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保安處分執行法》第61條規定,在實施懲罰之前,被保安處分的人應被給予辯解的機會,如果他們認為有理由可以提出辯解,則被保安處分的動作可以被免除。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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