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監獄行刑法 第 14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死亡者之屍體,經依前條相驗並通知後七日內無人請領或無法通知者,得火化之,並存放於骨灰存放設施。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