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行刑法 第 2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監獄遇有重大特殊情形,為加強安全戒備及受刑人之戒護,必要時得請求警察機關或其他相關機關協助。
- 遇有天災、事變,為防護監獄設施及受刑人安全時,得由受刑人分任災害防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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