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依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三項規定作成決定或執行者,應通知申訴審議小組。
根据提供的上下文,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第49條规定監獄在根据監獄行刑法第93條第3項作出决定或执行时,应通知申诉审议小组。然而,根据提供的文本,我目前无法找到有关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第49條的具体解释或相关案例资料。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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