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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累進處遇條例58二級以上受刑人之無監視接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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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級以上之受刑人,於接見時,得不加監視。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58條(二級以上受刑人之無監視接見),在接見時,二級以上的受刑人可以不受監視。這表示當二級以上的受刑人進行接見時,他們不需要被監視或監控。這條規定保護了受刑人的隱私權和人權,讓他們能夠在特定情況下與外界有私人的交流。

立法沿革 1

(0350212 制定)

第二級以上之受刑人,於接見時,得不加監視。

  • 受刑人名詞
(0350212 制定)

第二級以上之受刑人,於接見時,得不加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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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 58 條規定:「第二級以上之受刑人,於接見時,得不加監視。」(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 5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 58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