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級以上之受刑人,於接見時,得不加監視。
根據《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58條(二級以上受刑人之無監視接見),在接見時,二級以上的受刑人可以不受監視。這表示當二級以上的受刑人進行接見時,他們不需要被監視或監控。這條規定保護了受刑人的隱私權和人權,讓他們能夠在特定情況下與外界有私人的交流。
第二級以上之受刑人,於接見時,得不加監視。
第二級以上之受刑人,於接見時,得不加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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