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法 第 31 條
- 1.被告因作業或職業訓練致受傷、罹病、重傷、失能或死亡者,應發給補償金。
- 2.前項補償金由作業基金項下支付;其受傷、罹病、重傷、失能認定基準、發給金額、申請程序、領受人資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法務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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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法務部根據羈押法第31條所規定的補償金申請程序、應遵行事項等辦法,負責制定相關規定。根據我所了解的資料,目前並沒有找到最新的法務部相關公告或法規文件與羈押法第31條有具體關聯的範例。因此,我無法提供更具體的資訊來回答這個問題。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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