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 第 1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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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內作業安全管理,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作業工具及危險物料應妥善保管,列冊定期保養清點。 二、訂定作業科目相關安全規定,並實施教育訓練。 三、建立標準作業流程,作業場所及機具設備張貼警語。 四、發生重大傷病事故立即通報勤務中心及監督機關,並妥為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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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第11條規定了監內作業安全管理應注意的事項,包括以下幾點: 一、作業工具及危險物料應妥善保管,列冊定期保養清點。 根據此條規,監內應妥善保管作業工具和危險物料,需進行定期保養和清點工作。這是為了確保作業工具和危險物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並避免在作業期間發生意外情況。 二、訂定作業科目相關安全規定,並實施教育訓練。 依照本規定,監內應確立與作業科目相關的安全規定,並實施相應的教育訓練。這是為了提高受刑人對於作業安全的認識和執行能力,以減少作業期間的危險和事故發生。 三、建立標準作業流程,作業場所及機具設備張貼警語。 根據本條規定,監內應建立標準作業流程,並在作業場所和機具設備上張貼警語。這是為了保證作業按照正確的流程進行,並提醒受刑人注意作業期間的風險和安全事項。 四、發生重大傷病事故立即通報勤務中心及監督機關,並妥為處置。 依照條款所述,發生重大傷病事故時,監內須立即通報勤務中心和監督機關,並妥善處理事故。這是為了確保在事故發生後,能及時採取適當的措施,減少傷害和損失。 根據上述解釋,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第11條規定了監內作業安全管理應遵守的基本原則和措施,目的是確保在監內作業期間的安全和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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