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經濟部推動研究機構開發產業技術辦法第 33 條規定,該辦法自發布日起生效。 根據經濟部推動研究機構開發產業技術辦法第 33 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範例:例如,該法規可適用於經濟部所屬的研究機構,如工業技術研究院或國家實驗研究院等,促進這些機構的研究開發工作,以推動產業技術的發展。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