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行政院或本部核定屬急需推動之產業技術,本部得推動特殊具時效工業技術發展計畫。
根據經濟部推動研究機構開發產業技術辦法第9條,當行政院或經濟部核定某產業技術屬於急需推動的情況下,經濟部有權推動特殊具時效的工業技術發展計畫。該條款的目的在於強調經濟部對於特定產業技術發展的重視,並提供相應的推動措施。透過推動特殊具時效的工業技術發展計畫,經濟部能夠更有效地推動產業技術的發展,以符合產業的需求並提升產業競爭力。該條款的適用範圍為行政院或經濟部核定的急需推動之產業技術,且在特殊具時效的工業技術發展計畫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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