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場安全監督員奉派執行職務時,應出示礦場安全監督員證。
根據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第215條,礦場安全監督員在執行職務時,應出示有效的礦場安全監督員證。這意味著在礦場中,安全監督員必須隨身攜帶並出示相關的證件,以便能夠證明自己具有經過法定訓練和合法資格擔任安全監督員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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