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第85條」的設立和禁止,得知以下兩點規定: 1. 坑內通風坑及風道,不得堆放阻礙通風之岩石、礦石或其他物件。 2. 鄰近風道之採掘跡及不使用之昇樓、坑道,應視實際需要予以封閉。 根據最新的礦場安全法和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這些規定的目的是為了確保礦場的通風系統正常運作,避免因堵塞或封閉引起的風險,並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 舉例來說,如果一個礦場的通風坑或風道被堆積岩石、礦石或其他物體所阻塞,將會阻礙空氣流通,增加工人缺氧的風險,同時也可能引發爆炸或有毒氣體的累積。因此,礦場管理人員應確保這些通風通道保持暢通。 此外,如果有鄰近通風道的採掘跡或不使用的昇樓、坑道,在實際需要下也應該進行封閉。這是為了避免未被使用的通風道成為危險物品的堆放場所,或是可能導致不必要的風險和事故發生。 這些規定對於保障礦場工人的安全非常重要,並且需要被嚴格遵守和執行,以確保礦場的正常運作和工人的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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