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15

快速跳轉

爆炸物之輸出或輸入,應按次填具申請書,載明爆炸物種類、數量、輸出入港口、機場,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第15條,對於爆炸物的輸出或輸入,應當填具申請書,並在申請書中詳細列明爆炸物的種類、數量以及輸出入的港口或機場,然後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具體的申請程序和檢核要求,可以參考相關的法規文件和相關的行政機關通過公告發布的官方資訊。例如,參考中華民國內政部發布的《爆炸物品輸出入審查作業程序》,該文件提供了詳細的流程和指引,包括填寫申請書、審核程序、申請文件的要求等。

立法沿革 1

(0941108 制定)

爆炸物之輸出或輸入,應按次填具申請書,載明爆炸物種類、數量、輸出入港口、機場,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立法理由爆炸危險物品出入國境之管制,為國際所共行,爰明定爆炸物之輸出或輸入,應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

  • 主管機關名詞
  • 名詞
(0941108 制定)

爆炸危險物品出入國境之管制,為國際所共行,爰明定爆炸物之輸出或輸入,應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第 15 條規定:「爆炸物之輸出或輸入,應按次填具申請書,載明爆炸物種類、數量、輸出入港口、機場,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第 1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第 15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