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用爆炸物爆破專業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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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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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事業用爆炸物爆破專業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第1條是根據《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第18條第2項制定的規定。根據這項法規,事業用爆炸物爆破專業人員需要接受相關訓練並進行管理。根據相關資料,爆破作業是一項具有高度風險的工作,需要專業人員來進行。爆破專業人員必須接受特定的訓練,以確保他們具有適當的知識和技能來執行爆破作業,同時也需要進行管理和監督,以確保安全執行爆破作業。
- 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法規
- 第十八條第二項條文
- 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 第 18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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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