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用爆炸物管理員資格及任免管理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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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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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問題中提及的法規,「事業用爆炸物管理員資格及任免管理辦法」是依據「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第25條第2項規定制定的。該條第1條規定了以下內容: 「事業用爆炸物管理員資格及任免管理辦法第 1 條」規範了事業用爆炸物管理員的資格和任免,並根據「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第25條第2項進行了制定。具體內容可以參考參考資料,但目前沒有提供具體參考資料。
- 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法規
- 第二十五條第二項條文
- 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 第 25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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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