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煤氣事業管理規則7-3

快速跳轉

地方主管機關受理煤氣事業經營登記申請案,應辦理公告,公告內容應載明如有其他公司 (籌備處) 欲在同一區域申請營業區域及經營登記,應於公告期限內提出申請。 前項公告期間為三十日。 地方主管機關於公告期滿後,應作成書面審查意見,連同原申請書及書表圖件轉請中央主管機關審。同一區域之申請案有兩家以上時,地方主管機關之書面審查意見,應建議優先順序並敘明理由。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煤氣事業管理規則第7-3條,地方主管機關受理煤氣事業經營登記申請案時,應辦理公告。公告內容應該載明如果在同一區域還有其他公司(籌備處)想要申請相同的營業區域和經營登記,應該在公告期限內提出申請。公告期間為三十日。地方主管機關在公告期滿後,應該製作書面審查意見,並將原申請書及書表圖件轉請中央主管機關審核。如果同一區域有兩家以上的申請案,地方主管機關的書面審查意見應該建議優先順序並且敘明理由。 根據煤氣事業法第9條,中央主管機關主管全國煤氣事業之經營、事業登記、許可及其他事項。各縣(市)政府在全國煤氣事業中,除進行市場監督外,並主管本縣(市)煤氣事業的事業登記及實地審查。因此,地方主管機關在處理煤氣事業的經營登記申請時,須將相關資料轉請中央主管機關進行審核。 根據煤氣事業管理辦法第10條,煤氣公司在同一區域間設置營業區域時,應優先考慮已存在的營業區域,以確保營業區域的合理分佈。在制定煤氣業權規劃時,應遵守分地區、分階段進行的原則。 參考資料:煤氣事業法、煤氣事業管理辦法

  • 主管機關名詞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煤氣事業管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煤氣事業管理規則第 7-3 條規定:「地方主管機關受理煤氣事業經營登記申請案,應辦理公告,公告內容應載明如有其他公司 (籌備處) 欲在…」(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煤氣事業管理規則第 7-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