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機關審核煤氣事業營業區域及經營登記申請案,應依左列各項辦理評核: 一、經營計畫之完整性及可行性。 二、健全之財務狀況與技術能力及經營管理能力。 三、煤氣事業預估之供氣價格。
根據煤氣事業管理規則第 7-4 條,主管機關審核煤氣事業營業區域及經營登記申請案時,需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一、經營計畫的完整性及可行性:主管機關需要評估申請者提交的經營計畫是否充分,並且是否具有可行性。這包括評估煤氣供應的持續性、供氣的穩定性、煤氣設施的建設計畫等。 二、健全的財務狀況、技術能力及經營管理能力:主管機關需要評估申請者的財務狀況是否健全,是否具有足夠的技術能力和經營管理能力來經營煤氣事業。這包括評估申請者的資金狀況、技術團隊的實力以及其過去的經營管理經驗等。 三、煤氣事業預估的供氣價格:主管機關需要評估申請者預估的供氣價格是否合理。這包括評估申請者提出的供氣價格計算方法、相關成本以及市場需求等。 以上的評估標準都是為了確保煤氣事業能夠正確運作,提供穩定可靠的供氣服務,並維護消費者的權益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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