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經營煤氣事業之公司,其實收資本不得低於其配置機器設備及導管工程等資產總金額之百分之七十並應提供書面承諾。
根據煤氣事業管理規則第8條,申請經營煤氣事業的公司,其實收資本不得低於其配置機器設備及導管工程等資產總金額之百分之七十。此外,申請公司還應提供書面承諾。根據參考資料無法確定此條款有關的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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