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或數科之省(巿)技師公會三個以上,得發起組織該科或數科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根據技師法第29條的規定,三個以上的省(市)技師公會有權發起組織該科或數科技師公會的全國聯合會。這意味著各科或數科的技師公會可以通過組織聯合會來加強彼此之間的合作和交流。這種聯合會的成立可以促進技師之間的專業發展,提供支持和資源,並共同解決相關議題。舉個例子,如果有三個以上的省技師公會發起組織電機工程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這個聯合會可以為電機工程技師提供更好的服務和支持,並促進他們之間的互動和學習。
技師公會違反法令或技師公會章程時,得由主管官署分別施以左列之處分: 一、警告。 二、撤銷其決議。 三、撤免理事監事。 四、解散。
省(市)或區技師公會,以在該區域內執行業務之技師七人以上發起組織之;不滿七人者,得加入鄰近之公會。
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以省(市)或區技師公會三個以上發起組織之。
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 二、本條未修正。
各科或數科之省(巿)技師公會三個以上,得發起組織該科或數科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立法理由本條酌作文字修正,以資明確,並配合修正條文第二十六條,刪除產業區技師公會。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技師公會違反法令或技師公會章程時,得由主管官署分別施以左列之處分: 一、警告。 二、撤銷其決議。 三、撤免理事監事。 四、解散。
省(市)或區技師公會,以在該區域內執行業務之技師七人以上發起組織之;不滿七人者,得加入鄰近之公會。
一、條次變更。 二、本條未修正。
本條酌作文字修正,以資明確,並配合修正條文第二十六條,刪除產業區技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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