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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管理輔導法 第 1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工廠設立許可事項有變更時,經取得變更設立許可,不得辦理工廠登記。
  2. 工廠登記事項有變更時,應辦理變更登記
  3. 工廠遷移廠址或變更產業類別,應重新辦理工廠設立許可或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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