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工廠管理輔導法5

快速跳轉

中央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機關、委託或委辦其他機關(構)辦理本法所定之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工廠管理輔導法第5條,中央主管機關有權委任所屬機關、委託或委辦其他機關(構)來辦理工廠管理輔導法所定的事項。這條法條的目的是讓中央主管機關能夠有效地分配工廠管理輔導的工作,以確保工廠的合法經營和提升生產品質。具體來說,中央主管機關可以委任所屬機關,也可以委託或委辦其他機關(構)來進行工廠管理輔導相關的事項。這些事項可能包括工廠的登記、監督、指導等。委任、委託或委辦的具體方式需要依據中央主管機關的決定而定,並且需要遵守相關的法律和規定。

立法沿革 2

(0900301 制定)

工廠之設立許可、登記與其撤銷、註銷、廢止及相關業務事項,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其他政府機關辦理。   前項業務經委託後,其申請事項由受託機關辦理。

立法理由一、為求簡政便民,爰於第一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將工廠設立之許可、登記與其撤銷、註銷、廢止及相關業務事項,委託地方主管機關及其他政府機關辦理。   二、第二項明定第一項業務如經委託,其申請事項應由受託機關辦理。

(0990504 全文修正)

中央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機關、委託或委辦其他機關(構)辦理本法所定之事項。

立法理由配合前條主管機關業務權責之修正,酌作文字修正。

  • 主管機關名詞
  • 委辦名詞
(0900301 制定)

一、為求簡政便民,爰於第一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將工廠設立之許可、登記與其撤銷、註銷、廢止及相關業務事項,委託地方主管機關及其他政府機關辦理。   二、第二項明定第一項業務如經委託,其申請事項應由受託機關辦理。

(0990504 全文修正)

配合前條主管機關業務權責之修正,酌作文字修正。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工廠管理輔導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工廠管理輔導法第 5 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機關、委託或委辦其他機關(構)辦理本法所定之事項。」(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工廠管理輔導法第 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工廠管理輔導法第 5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99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