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22-1

快速跳轉

為提升技術,加強研究發展,促進產業升級,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以補助方式,推動產業技術研究發展計畫。 前項補助之適用範圍、核定機關、申請程序、審標準及其他相關事項,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22-1條,該條規定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可以透過補助方式來推動產業技術研究發展計畫,以提升技術水平,加強研究發展,促進產業升級。具體的補助範圍、核定機關、申請程序、審核標準以及其他相關事項,則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來制定和定義。這意味著各機關會根據自身的職掌和專業領域,來確定適用該補助計畫的具體範圍和相關事項。最新可供參考的資料可能包括相關的法規公告、行政規則或指導方針等。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名詞
  • 核定名詞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 22-1 條規定:「為提升技術,加強研究發展,促進產業升級,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以補助方式,推動產業技術研究發展…」(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 22-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