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創新條例 第 14 條
為促進企業運用智慧財產創造營運效益,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輔導企業建立智慧財產保護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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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參考法條的內容,產業創新條例第14條的目的是為了促進企業運用智慧財產創造營運效益。根據該條文,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可以協助企業建立智慧財產保護和管理制度。這意味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可以提供指導和輔導,幫助企業在智慧財產方面建立相應的制度,以確保其創新成果的保護和管理。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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