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往區內事業之原料免施品質檢驗。
根據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 10 條,運往區內事業的原料可以免施品質檢驗。這表示當原料運往區內事業時,不需要進行品質檢驗的程序。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為了方便區內事業的生產運作,並提高效率。舉例來說,如果一家科技公司在科技產業園區製造產品,並從其他地方進口原料,根據這個法規,他們可以省下進行品質檢驗的步驟,使生產過程更加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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