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十八款所稱公共福利事項,指對區內員工提供醫療保健、食物供應、日常用品供應、交通、住宿、育樂活動與其他有關生活機能、公共安全福利及環境保護事項。
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1條規定,本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十八款所指的公共福利事項是指提供給園區內員工的醫療保健、食物供應、日常用品供應、交通、住宿、育樂活動等相關生活機能,以及公共安全福利和環境保護事項。 參考資料: 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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