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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專利法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均得讓與或繼承
  2. 專利申請權,不得為質權之標的。
  3. 以專利權為標的設定質權者,除契約另有約定外,質權人不得實施該專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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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zeng
4 years ago
檢警調單位
cf. 著作權法第3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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