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 第 26-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著作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專有公開傳輸其著作之權利。
- 表演人就其經重製於錄音著作之表演,專有公開傳輸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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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noness88
3 years ago
司法類科
II 表演者只對「錄音」有公開傳輸權,視聽則無。
但前提條件為:放置影片於網路供人觀賞之人對於該影片需有著作權,若僅是側錄,一樣違反表演人之公開傳輸權(側錄無對影片之著作權)
rexlaw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I 著作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專有「公開傳輸其著作之權利」。
公開傳輸權
II 表演人就其經重製於錄音著作之表演,專有公開傳輸之權利。
ning1229
4 years ago
司法類科
🈚️限定何種著作
任何著作皆可傳輸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