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 第 56-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為加強收視效能,得以依法令設立之社區共同天線同時轉播依法設立無線電視臺播送之著作,不得變更其形式或內容。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帶「著作權法 第56-1條」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
編章節定位
最新筆記
rexlaw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為加強收視效能」,✅得以「依法令設立之社區共同天線」「同時」「轉播依法設立無線電視臺播送之著作」,🙅♂️不得變更其形式或內容。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